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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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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