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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办了离婚手续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本人亲自出庭,下落不明和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缺席审理,除此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
有抑郁症不离婚孩子能要。离婚女方有抑郁症可以不要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男方,并且可以做精神鉴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处理办法如下: 1、对方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对方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