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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没有共同财产女方该怎么办?
1、首先,女方应该尽量核实共同财产,是否真的没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其次,如果双方真的没有共同财产,那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双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一般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是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
婚后公婆去世 公婆遗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公婆去世,公婆遗产是共同财产吗?
公婆死后,对于继承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但规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个人财产是否会转为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关于婚前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就消失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得,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并不会因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而发生改变,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可亦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损害一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要是在公婆去世的时候,留下遗嘱明确说明自己的遗产只有儿子一人继承的话,那么此时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当然若没有特殊的说明,则公婆遗产是共同财产。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也是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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