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计算结果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最终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案件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 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 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
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有两个方面的根据:一方面,追诉时效的期限长短,与罪行 的轻重、刑罚的轻重相适应。即罪行轻、刑罚轻的,追诉时效期限就短;反之,罪行重、刑罚 重的,追诉时效期限就长。可以认为,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期限上的体现。另一方 面,刑法充分估计到行为人犯罪后隐匿、逃避的时间,使得犯罪人利用时效制度逃避法律 制裁的可能性相当小。
追诉时效期限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当判处的刑罚为标准。或许以实 际应当判处的刑罚为标准更具有合理性,但在没有追诉、没有审判的情况下,以应当判处 的刑罚为标准不具有可操作性,会导致追诉与否的随意性,从而有损刑罚的公正性,故只 能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
对于案件如果没有及时找到当事人的话,我国也是有一定的追诉期限的,如果追溯期限已过,那么当事人可以被进行无罪释放,但前提是已经调查清楚谁为嫌疑人,如果没有确定好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并没有对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的话,其限期为无限长。
相关内容: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一、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1、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二、追诉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司法实践中,在计算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时需要先知道这是一般犯罪,还是连续性犯罪。不同情况的犯罪,追诉时效的起算点是不同的。看完带来的文章,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吧,更多追诉时效方面的法律知识,请你到优律师网站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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