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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遗嘱执行人主要指的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其主要职责有:将遗嘱人的所有合法遗产整理、登记并造册;并对遗产进行保管;按照遗嘱人的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在遗
律师说法 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3、
律师说法 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中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 3、遗嘱有被篡改的,或者遗嘱不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愿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