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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信用卡欠款后无法偿还的解决办法: 1、进行最低还款:信用卡是可以进行最低还款的,持卡人只要在还款日当天归还了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度,那么就会被视为正常还款; 2、分期还款:如果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结果是: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恶意透支信用卡一般有如下表现: 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2、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3、超限额或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