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欠钱不还起诉了后还是没有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可以在裁判文书生效的30日后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可以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债务人的财产。银
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在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前是不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因具体的责任分配不明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
律师说法 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之后,可以就该责任书的责任分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