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存单质押被法院冻结是合理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存单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财产进行优先受偿,存单是指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相关阅读: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吗
存单质押第三人是可以进行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存单质押需要登记,一般会存在的问题有:存单质押的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处置条款的风险;涉嫌洗钱等犯罪的非法存款引发的风险等,当事人以存单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到
律师说法 若当事人的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应当向法院了解冻结的原因,然后对原因进行解决并对冻结状态进行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