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多名债权人偿还顺序:
1、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2、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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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没有办理登记的受偿。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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