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在交通事故中对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进行评残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应当有主张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进行负担。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当事人进行支付。相关阅读: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应当是由人社局来承担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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