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相关阅读: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一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并处的债务承担是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
律师说法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决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时任何一个股东,无论持股比例多少,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律师说法 股东代表诉讼有期限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股东知道公司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若是已经过了二十年仍然不知道的,法院不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有三个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