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代位权中抗辩权行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权利。相关阅读: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根据抗辩权的种类有所不同。例如,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
律师说法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债务人对其权利不得处分、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直接向该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等。 相
律师说法 行使代位权需要注意的有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