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合伙人的债权人一般不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但是如果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时候,还可以以基于合伙产生的其他财产性权利来进行清偿。相关阅读:债权人向合伙人主张权利对所有合伙人是否都有效呢
债权人向合伙人主张权利对所有的合伙人都有效,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为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律师说法 公司宣布破产,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
律师说法 债务人所可以质押的财产的范围包括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