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自书遗嘱日期涂改过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自书遗嘱日期涂改过怎么办?
自书遗嘱日期涂改,如果是立遗嘱人本人去修改的,则遗嘱有效,依然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不能证实是立遗嘱人亲自修改的,而是他人涂改,则这样的遗嘱有瑕疵,没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如果想更改日期等内容,应该修改的旁边签字留样。
如果在修改位置有修改人和相关人员的签名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如果是自书遗嘱,可以确定为遗嘱人亲自所为一般不会影响遗嘱效力。
1、自书遗嘱如果符合的其他有效要件,仅仅,日期上作了修改,如果经鉴定能确认是被继承人自己修改的,自书遗嘱仍然有效。
2、若无法确定是被继承人自己修改的日期,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没有日期的,属于有瑕疵的遗嘱,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遗嘱的书写时间。没有签名也需要笔迹鉴定为被继承人本人书写,具体是否会被认定为无效需要法院判决。
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二、订立自书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三、遗嘱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自书遗嘱是最普遍的立遗嘱方式,在遗嘱的最后必须有签字和日期,不可或缺。判定遗嘱日期涂改后是否有效,关键看是谁涂改,如果是立遗嘱人涂改日期,则不影响遗嘱效力。而他人未经同意修改的,遗嘱效力丧失。
在我国的继承的案件处理中,写遗嘱最好保持遗嘱的完整性,不要随意涂改。当然如果涂改了,也不是说没有法律效力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时是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的,因为只有提供充足的证据,才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订立口头遗嘱的前提是具备法定要求的实质要件,而且订立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要件,并且按照法律要求的内容进行遗嘱安排,那具体来说怎么订立口头遗嘱?另一方面,口头遗嘱因为没有实际载体,所以容易被伪造,这就需要具备可靠的见证人予以见证,那么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么订立口头遗嘱
1、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2、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5)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2、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以上是关于“怎么订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口头遗嘱有了更深的认识。口头遗嘱容易被篡改、被伪造,所以法律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制,订立的时候更是要谨慎,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忙,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就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变更撤销口头遗嘱,重新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根据规定自书遗嘱要去公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根据规定自书遗嘱要去公证吗?法律没
律师说法 两限房可以办理遗嘱公证。要办理公证的申请人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
律师说法 遗嘱继承的生效方式是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首先都要符合法律生效要件,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遗嘱就能依法生效,遗嘱继承人也就能按照遗嘱继承财产。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