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前债务,在法律上不需要在婚后由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婚前债务在法律上属于婚前个人的债务,应该由债务人个人来负责偿还。即使以后结婚了,但仍属于其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在我国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此时是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个人债务的,但不管是什么时期形成的个人债务,都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这是最基本的处理个人债务的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由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呢?律图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2、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3、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程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程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工程欠款是不是属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材料款债务起诉书交给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材料款债务起诉书交给谁?材料款债务起诉书交给
律师说法 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