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执行单位是哪里?

2022-05-26来源:网络220 人看过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监视居住执行单位是哪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监视居住执行单位是哪里?

监视居住执行单位是公安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和适用对象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和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相同。通常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者不能交纳保证金的时候适用。由于监视居住的强制力度强于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和办案需要,也可以直接适用监视居住。

(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根据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监视居住这方面是有非常明确的条件限制性的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当然要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涉及到具体执行方面的问题的话,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

相关内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

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这次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与一般的监视居住不同,具有类似羁押的特征。这是因为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人身自由就已经受到了剥夺,与羁押无异。

1、指定监视居住相当于半羁押状态,因此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

2、折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生效之日。

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首先,对于监视居住,这只是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过法律中有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允许将监视居住的期限折抵刑期。不过这仅仅是针对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另外被折抵刑期的,也只限于主刑被判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单位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单位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单位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敲诈勒索罪的犯罪

  • 不履行借贷合同纠纷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履行借贷合同纠纷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履行借贷合同纠纷调

  • 进行阻碍路政执行什么罪?

    关于进行阻碍路政执行什么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进行阻碍路政执行什么罪?阻碍路政执行定为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成为被执行人后,预订的酒店还能住吗?

      律师解答 被执行人仍可住普通酒店,但不得进行高消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后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场所消费,违反将受法律查看全文

    • 仲裁之后多久才可以申请执行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仲裁书下来后,根据约定履行期限或劳动仲裁15天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仲裁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履行仲裁裁决,期限届满或诉权期满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 一裁终局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多久

      律师解答 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逾期将失去申请权利。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裁决生效,产生不利法律后果查看全文

    • 单位的中秋节、产假期间能否享受?

      律师解答 产假期间能享受单位中秋节、端午节等假期福利。依据《劳动法》规定,产假是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假期福利也应按规定享受,未及时享受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律师解答产假期查看全文

    • 劳动仲裁裁决书多少天可申请执行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15日左右可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裁决书生效后单位拒绝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权益可能受损,影响执行效果。律师解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单位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单位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单位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敲诈勒索罪的犯罪

      2022-05-26 阅读:200
    • 不履行借贷合同纠纷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履行借贷合同纠纷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履行借贷合同纠纷调

      2022-05-25 阅读:175
    • 进行阻碍路政执行什么罪?

      关于进行阻碍路政执行什么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进行阻碍路政执行什么罪?阻碍路政执行定为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

      2022-05-25 阅读:181
    •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用人单位承担

      2022-05-25 阅读:187
    • 破产清算时公司工伤赔偿执行是否优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破产清算时公司工伤赔偿执行是否优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破产清算时公司工伤赔偿执行是否优先?破产

      2022-05-25 阅读:229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