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犯罪预备需要处罚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预备需要处罚吗
需要。犯罪预备尽管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犯罪人为了犯罪的顺利进行而做了相应的准备,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犯罪预备毕竟没有把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与完成了的犯罪(犯罪既遂)相比,社会危害性要小很多(比如说为了杀人而准备菜刀和用菜刀把人杀死毕竟是两码事),因此在处罚上比犯罪既遂要轻。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就是说根据犯罪预备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可以分别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要注意的是这里只是“可以”而不是一定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从宽处理也是可能的,但现实中对犯罪预备的处罚一般要比犯罪既遂要轻,而且一般都轻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
这种故意是体现在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进而实现犯罪意图,这就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1)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
犯罪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如果是金融犯罪也有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对于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王海英律师表示这也会因为各种犯罪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2)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
创造条件是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某些犯罪行为为了实施犯罪,事先会观察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这也同样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中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情况,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相关内容: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一般会先进行准备工作,而准备工作往往是出现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法律中规定的犯罪预备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行为的,那究竟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优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
(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
(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
(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
(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
(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
二、犯罪预备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
犯罪预备构成条件: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上文中,对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这个问题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关于犯罪预备,由于此时仅仅是准备犯罪所用的工具,因此很多时候并不认为这是构成犯罪,因此也就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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