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夫妻结婚的一并不需要迁户口,迁户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
律师说法 户口迁出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相关阅读:结婚
律师说法 无收养手续一般无法上户口,当事人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才能上户口,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相关阅读: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