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院立案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刑事案件的流程:基层人民法院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法院审判的,应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法院应在接到申请后十日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协议离婚程序:(一)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