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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工伤死亡的认定条件是: 1.因工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3.因工伤旧伤复发死亡; 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同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
工伤死亡赔偿能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