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毒性肝炎;
2.疟疾;
3.伤寒;
4.活动性肺结核;
5.皮肤病;
6.内外科常规;
7.X光胸透;
8.其他。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赔偿单位承担哪些项目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赔偿单位承担哪些项目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
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中进行赔偿的具体项目一般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
律师说法 发生安全事故后,若受害人受人身损害的,则其可以进行索赔的项目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因事故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