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费按什么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费按什么拿?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夫妻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方法有什么?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三、拒不支付抚养费会判刑吗?
一般不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的抚养费按照20~30%给付,父母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可以用他的财物抵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不好,无法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选择分期给付,每个月给孩子抚养费,或者每年给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还能夺回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能夺回抚养权吗?
也是可以的。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这是法律中强制性的规定。已经决定归属的抚养权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二、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法律中释考虑不到的问题,也给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双方在解除离婚关系的时候,需要就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对于已经决定好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后续的生活当中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变更需要通过双方协商去处理,如果协商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再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简单协议离婚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需表明离婚协议属双方自愿协商签署;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3、子女抚养权问题; 4、不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5、共同债权债务问题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