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再婚登记需要带上离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为离婚证明。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一、判决离婚的不
离婚后女儿该归谁,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判断: 1、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的,由母亲进行直接抚养; 2、年满两周岁的,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3、
孩子在一岁时父母离婚,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