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可以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天津产假规定:一般情形下女方158日,男方15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98天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60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法律
上海陪产假国家规定: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陪产假应在产假期间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南京产假工资向生育津贴申领,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一并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