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收养人要办理婚姻状况证明,需要准备好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相关阅读: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办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一般情况下被收养人的年龄最多为不满十八周岁,法律规定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情形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计划生育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