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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能够放弃将来的继承权?
是可以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继承人的,不能放弃继承权,其代理人也不能代为放弃继承权;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继承人的,可以放弃继承权,但必须要有明确的表示,而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如果没有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意思表示的作出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同时还要注意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放弃继承;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需要有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也应当认定有效。
二、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可以自行撤销吗?
不可以。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选择。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三、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
(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
因此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合法的去放弃继承权,继承权想要放弃可以通过公证或者是声明去放弃,不过承权一旦放弃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是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又想撤销该决定,那么不是随便轻易撤销的,必须要再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够撤销放弃。
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法定继承规定内容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在当代的社会,继承方面的一些问题,首先是需要考虑到是否存在着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那么有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当中的具体内容来分配遗产就可以了,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首先是需要有配偶父母和子女来发生继承的。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也需要有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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