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果只是离婚协议书是不可以去办房产证的,还需有离婚证才能去办理过户的:
因为单凭离婚协议书,是不能说明是否已经离婚了,只有办理了离婚证书,才能真证的说明双方离婚了,所以单是离婚协议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必须要有离婚证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相关部门的决定书,购房合同书,如果需要公证的,需要提供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过公证的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有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在我国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之后,如果是夫妻双方打人之间选择协议离婚的,此时是要经过双方协议一致之后,就离婚的主要问题的处理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并且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生效。
起诉10次离婚不判怎么办?
一、起诉10次离婚不判怎么办?
可以过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法定离婚理由或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的,此时经审理、调解无效时,法院会结合双方的意愿,判决不予离婚。从法律层面上,法院判定离婚必须有法定的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则可尝试通过协议离婚的途径,这种方式能节省更多时间和精力。
二、打离婚官司判决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离婚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在我国如果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的方式的,一种是起诉的方式。而如果其中一方经过多次的起诉都没有判决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在最后一次判决结果给出之后的半年之内再次提起离婚的诉讼申请并补充相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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