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有关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被取保候审人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依法办理解除手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取保候审解除后,未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司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1、行为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行为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 1、犯罪分子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犯罪分子在怀孕或者犯罪分子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