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在竣工之后应当由建设单位进行初步验收,之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律师说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在于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务合同可以采用其余的形式;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存在建设施工的范围内;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
哪些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律师说法 以下合同属于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标准
律师说法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标准:如果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有约定则按所约定的数额和方法计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损失方所受实际损失计算。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