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称呼不同,施工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与发包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与定做作人;
2、工作内容不同,施工合同中内容是施工、设计、勘察等;承揽合同中内容是加工、定作、修理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后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无效合同则始终无效,不会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效力待
订立合同与签订合同的区别:签订表示是一种过程,是一系列行为的综合,但是主要强调的是在合同上签字的过程。订立合同也是合同完成的一系列过程,但是重点强调的是合同拟定的过程。
拘留和坐牢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拘留是强制措施。坐牢是收监执行。包含的种类不同,拘留种类多,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坐牢仅有一种;发生的时间阶段不同,拘留一般发生在没有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