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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眼皮手术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后产生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
律师说法 产妇若因医疗事故死亡,则责任人对其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有医疗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