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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按偿还期限不同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按发行性质不同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按使用用途不同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
律师说法 债务人不愿意拍卖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的
律师说法 遗产债务继承后,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