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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起诉要求赔偿的条是什么
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那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请求赔偿有主体要求和客观情形的限制条件:
1、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
2、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诉讼离婚请求赔偿时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3、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当事人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概而言之,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损害赔偿请求是以法院判准离婚为基础,且必须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换句话讲,如果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没有提出赔偿,或者法院没有准予离婚,那么无过错方是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
因此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只能是过错方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的请求,不然的话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同时提出该请求后,如果法院支持的对应的情况,那么也肯定会判离婚,否则的话,该请求也是不予支持的。
离婚对女方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对女方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 离婚补偿,严格的说是离婚经济补偿,保护的是婚内付出更多义务的一方。在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时,在家庭事务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有权力向另一方提出适当的离婚补偿,法院会依法受理并进行判决。
因夫妻其中一方发生重大过错导致的离婚中,过错方要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害进行民事责任赔偿。常见的重大过错有:婚内与他人同居、婚内再次结婚、有家暴和虐待遗弃行为。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只要遭受到过错方的损害,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顺带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获得适量的离婚赔偿。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起诉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因此不同情况的离婚对应的情况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也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对女方有补偿,除非是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女方才有权要求多分共同财产,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能不离婚就不离婚,但是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那么尽量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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