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什么

2022-07-24来源:网络178 人看过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二)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以后,在法律上的地位与生父母子女完全相同,因此,继父或继母在与继子女的生母或生父离婚后,对继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三)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四)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二、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

养子女是指养父母或养父、养母收养的孩子。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则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通常情况下,如果继父母与成年继子女关系恶化或者有其他原因,可参照养父母和养子女相关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关系。至于继子女应否返还继父母的抚养教育费用,可以结合解除原因、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予以判定。

监护人资格撤销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监护人资格撤销法定情形是什么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撤销监护权还能恢复吗?

父母等监护人被撤销监护权后,可自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征求未成年人现任监护人和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可以委托申请人住所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其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对申请人监护意愿、悔改表现、监护能力、身心状况、工作生活情况等进行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原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终止。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对撤销监护人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就要将监护人撤销进行重新指定,否则就有可能危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合同双方

  •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每年的上海的规定都是差不多的,但在想要入低保的时候需要对本地的法律法规详细了解的,根据了解到现在上海的入选低保的条件是需要低于本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人以上的家

  •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具有哪些

    律师说法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在承租人去世后,如何满足条件以变更承租人?

      律师解答 承租人去世后,通常无法直接变更承租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原承租人死亡属于不得变更承租人的情形。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租赁关系混乱,影响房屋使用权及利益分配,查看全文

    • 要离婚对方不同意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对方不同意也可离婚,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依据《婚姻法》,法院在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时,会判决离婚。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长期精神痛苦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律师解答查看全文

    • 构成出轨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出轨指违背道德标准,寻求不正当感情和性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重出轨可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求偿。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家庭破裂、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查看全文

    • 特殊岗位提前退休的新警方法规定,是否符合条件?

      律师解答 基层法医若满足条件,可按新警方法规提前退休。依据《新警方法规》,特殊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如基层法医满足条件,可申请提前退休。未及时退休,可能影响个人权益及职业规查看全文

    • 拖欠工资立案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拖欠工资立案需满足起诉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必须满足原告适格、被告明确、诉求具体等条件。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影响生活。律师解答拖欠工资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合同双方

      2022-07-24 阅读:184
    •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每年的上海的规定都是差不多的,但在想要入低保的时候需要对本地的法律法规详细了解的,根据了解到现在上海的入选低保的条件是需要低于本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人以上的家

      2022-07-22 阅读:176
    •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具有哪些

      律师说法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

      2022-07-22 阅读:218
    • 法院发悬赏公告需要什么条件

      为了避免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义务损害相关人员的利益,我国法律规定了财产举报机制即悬赏公告制。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只需申请执行人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即可,不需其他特定条件

      2022-07-22 阅读:305
    • 城市转农村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城市户口可以转农村户口,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城市转农村户口需要如下条件: 1、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原户籍地为农村,只需要开具相关的材料证明即可; 2、如果是长期留

      2022-07-22 阅读:238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