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所以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
律师说法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相关阅读:合同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