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车贷是当事人的名字,离婚后由夫妻双方一起偿还,前提是该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该车是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车贷只写了当事人一人的名字,但是也应由二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车只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则应由当事人自己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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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必须写一个人的名字,只能一个人做车主。行驶本并不是财产证明,只是一种法律界定,如果该车辆出事故或者车祸逃逸时,行驶本上对应的车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户口本的名字可以改。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