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和标准为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还应当赔偿误工费、陪护费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阅读:对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样,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为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
律师说法 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6日
律师说法 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流程是当事人应当在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内容;卫生行政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