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患者复印病历时应注意的有要求医疗机构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并且保证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资料。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相关阅读:当患者提出复印病史,医院提供给患者复印什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患者可以复印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手术同意书、病理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护理记录、医疗费
律师说法 患者有损害但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
律师说法 患者有权要求封存治疗现场的实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疑似因为注射、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