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电子邮件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其作为使用有形的形式表达所载内容的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相关阅读:没有书面合同,只在软件上签了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对方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律师说法 合同附件在签字后面。合同附件一般是指随同主要文件一同制定的协议,主要内容是不便在主要文件中写明的事项或者是对主要文件相关条款的补充,通常附在合同的最后面,也
律师说法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指以文字表现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