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后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离婚的时候可以指定孩子的监护权。离婚可以指定孩子监护权。一般情况下不会让孩子自己选择。如果孩子在8周岁以上的,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征询孩子本人的意见。
小孩子自己并没有指定监护人的这种权利,而且指定监护人是因为对原来的监护人存在争议,单纯的因为父母离婚就去指定监护人的这种做法法律上也不会支持的,父母虽然离婚,也永远都是小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典》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是什么?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许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监护等相关的问题都是需要做出非常妥善的安排的,所以离婚之后如果孩子跟随其中一方一起生活的话,就意味着拥有了抚养权,但是法定监护人的话应该是属于其亲生父母,他们拥有监护权。
一般夫妻离婚后的负债谁还
一、一般夫妻离婚后的负债谁还?
离婚后的负债是个人债务,需要个人偿还,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共同偿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婚内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总的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夫妻间彼此不再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个人欠的款当然不能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是所有的欠款都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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