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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死亡的当事人在户口注销之后,其社保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由其法定的继承人进行继承。《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
律师说法 当事人的户口转走了之后,其社保关系是不受影响的,依然应当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用。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
律师说法 户口和社保是可以不在一个地方的,当事人前往异地工作,即应当在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关系;社保缴纳地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