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已领取房产证的,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贷款人的名字,且房贷也是贷款人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的,则房产属于贷款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贷款人个人所有。如果房产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且贷款是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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