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婚前买房,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后,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男方个人的名字,则房产为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其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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