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监护人是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那么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相关阅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如何处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监护人“失联”后,民政部门会兜底负责。法律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律师说法 监护人一般写父亲和母亲。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
律师说法 监护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履行监护义务: 1、监护人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不受损失; 3、监护人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