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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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笔录让回家不算立案。做笔录和立案没有直接的关系,笔录只是公安机关了解事实并且搜索证据的一种方式。按照程序来说,不算立案的,笔录只是派出所了解基本问题、情况的,以后可
律师说法 受害人向责任人申请赔偿所需要的证据包括有: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伤残鉴
律师说法 受害人向责任人申请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包括: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