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要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要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二、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1、界定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
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
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若在结婚之前需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可以前往所在区域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即可申请,协议书可提前在律师指导下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公证双方亲自去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都是不会被受理的。
夫妻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夫妻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财产处理行为,但受让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2)如果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可以主张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一)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二)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三)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在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如果一方有偷偷转移或者是盈利也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包含结婚以后的所有收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个人的收益所得,继承或赠与所得,及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前取得的债权;婚前财产的利息;一方婚前以货币
律师说法 可以对合同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律师说法 没有公证和律师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符合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