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房价突然暴涨的,一般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根据法律规定,情势变更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而房价的上涨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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