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越国(边)境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偷越国(边)境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要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而偷越国(边)境的,要判一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偷越国边境罪怎么立案?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达到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另外,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而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或者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在相关法律中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是触犯相关标准,会依法被判处不同刑期的刑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从重处理,而且不能按缓刑处理。对于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严惩不待。
三、偷越国边境罪主要特征是什么?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活动。
(2)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
(3)客观上实施了串连、拉拢、诱骗他人偷越国(边)境,积极为偷越活动进行策划、联络,以及为偷越活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的行为。至于被组织者是否偷越得逞或是否受到刑事追究,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国境内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还存在偷越边境的情况,可以由公安机构,按照偷越边境罪依法立案。偷越边境时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正常执法的工作人员,被抓到之后,应该按照偷越国边境罪处理。
相关内容:偷越国边境未遂如何处罚?
一、偷越国边境未遂如何处罚?
偷越国边境未遂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罚。偷渡犯罪,是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继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之后的第五大国际性犯罪。 犯本条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是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叛逃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犯罪的形态多种多样,如果是犯罪未遂的话,相比较犯罪,既遂需要从轻来进行处理,比如说偷越国边境罪就存在着未遂的状况。此时虽然从轻处理,但是处罚还是必不可少的,毕竟是在总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当事人自己从事的自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