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检察院不批捕,办取保候审的原因如下:1、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
2、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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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通知过去一般是为了询问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律师说法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在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法院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律师说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是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