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与欠条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条与欠条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联系是,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两者的区别在于: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时效从对方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欠条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
三、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四、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债吗
可以,起诉要债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的来说,如果是借钱,最好让对方写借条,当然,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可能借钱的时候写的是欠条,但这并不代表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没有欠条也没有借条,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欠钱不还,还是可以依法起诉要债的。
个人写多倍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个人写多倍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
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
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4、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二、写借条时没按手印有效吗
打借条没有按手印是有效的,这是由于在法律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三、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通过协商,对还款事项达成一致。若是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写多倍借条的时候,最好由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的内容不能产生歧义。借条中有出借人的签字,借条的内容不违法,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这样的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受法律的保护。若出现借贷纠纷,借条是当事人维权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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